赵建新主席就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提出四点要求
2014年9月12日,衢州市衢江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、各专委会主任考察调研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。在实地考察并听取湿地公园管理处情况汇报后,赵建新主席就进一步加快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提出四点要求。
一、确立一个理念。衢江区地处浙江省西部,是沿海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,要说优势的话,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生态优势。保护好浙江西部生态屏障,是省委、省政府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,也是我们各项工作的着力点。湿地公园建设一定要牢固确立“保护优先”的理念,在保护湿地,共建生态家园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,发挥作用,提供示范。
二、围绕两个目标。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目前还处在建设试点阶段。要围绕近期、远期两个目标,切实加快推进湿地公园的项目建设进度。近期目标是按照区委、区政府“保验收”工作要求,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推进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建设,加快推进湿地保护、修复项目的实施,确保2015年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。但是,通过验收,摘掉试点的帽子,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。湿地公园管理处要着眼长远,研究制定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远期发展目标,努力把乌溪江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美、最具特色的国家级湿地公园。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就是我国整个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中的一个节点。要围绕远期发展目标,努力使这个节点在保护湿地中起到应有的作用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。
三、处理好三个关系。国家划建湿地公园的目的,是要在保护优先、科学修复的基础上,通过合理利用湿地资源,实现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完美结合,达到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,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最终目标。近年来,为保护饮用水源,区委、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,大力开展乌溪江环境综合整治,保护乌溪江湿地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拆除违章建筑、规整生猪养殖、禁止网箱养鱼以后,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。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保护与利用、整治与民生、市与区之间的关系,统筹协调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。
四、做好五项工作。一是科学规划。以科学规划引领湿地公园建设、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要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来考量,将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,与生态旅游等其他规划相衔接,统盘考虑,协调发展。二是严格管控。要切实加强湿地公园规划区内湿地原生植被、野生动植物,以及古村落等人文景观的保护,防止违章建筑、生猪养殖、网箱养鱼反弹,科学开发低丘缓坡。三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。旅游观光、休闲游憩等服务业属非资源消耗型的湿地利用项目,是湿地公园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主题。但是,乌溪江湿地是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,有其特殊性。要结合乌溪江湿地的实际,积极探索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新途径,大力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兼容产业,让群众在保护湿地中得实惠,能致富。四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。要坚持依法行政,更要坚持实事求是,简化项目行政审批程序,加快审批过程,支持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作。五是探索管理办法。要把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,放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加以研究,探索贯彻落实的具体方式方法。要积极探索有利于保护湿地,有利于合理利用湿地资源,有利于营造优良生态环境的先进的管理制度。政协委员要多多了解湿地公园建设情况,加强调研,知情言政,为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建言献策。
(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)